孔雀视频选秀活动《我是主角》征主题曲 06月30日
《我是主角》全国首届孔雀视频选秀活动,是一次全新概念的平民盛宴,不仅仅是单纯的一个选秀活动,而是为所有梦想的人提供了一个平民化的舞台,只要报名,即有机会参加比赛,拍摄自己的个人艺术视频,做自己的主角,获得最终的大奖。
为了更好的推广此次活动的意义,引领中国新媒体互动平台,树立正确的选秀观念,也为了在宣传《我是主角》选秀活动的同时,在社会中弘扬的勇于展现自我的励志精神,我们真诚的希望您的参与,让您的歌词唱出当代年轻人的心声,在更为宽广的人群中传唱,激励不断奋斗的人们。
一、参赛范围
《我是主角》主题曲、词征集活动将面向国内外所有喜爱歌曲、富于创作的各类社会人士,以及所有专业从事作曲、作词的人员。以上人士,不分年龄、不分性别均可参加本次歌曲、歌词征集活动。
二、作品要求
1、歌曲主题:我是主角----励志的精神,勇于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意识,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词句清新,意境高远,琅琅上口,易于传唱,富有感染力。
2、歌曲内容:作品必须是原创,歌词应体现创作者的真实情感,歌词不能只图具外表、喊口号,应能给听众带来一种心灵的振颤;感染听众,唤起听众心中对生活、对梦想的追求,引发听众对励志活动的美好憧憬。
3、歌词应适于二人、多人演唱
三、提交参赛歌词的程序
1、参赛者需下载、填写报名表(点此下载)、参赛作品及作品创作思路一同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给工作组。(请务必在提交作品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资料传真至:010-68487689-604)
1)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28号航医大厦512室,《我是主角》主题曲征集工作组收。邮编:100142
提交作品必须注明创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等,主办方对参赛文件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提交参赛作品时间从2009年03月18日起至2009年06月30日17:30止,以参赛作品送达工作组办公室的时间为准。在确定参赛作品是否及时送达时,不考虑参赛人邮寄或者快递出参赛文件的日期和时间。
3、工作组将不接受任何在交稿截止期限过后送达的参赛作品,即便该作品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但是,工作组有权在交稿截止期限以后,工作组其认为适当的时候要求参赛人对提交的参赛作品予以非实质性的补充和(或)澄清。
5、工作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参赛人,并在第一时间以电话方式通知最终获选的参赛人。
四、评审时间和方法
1、评审时间:2009年07月1日-2009年07月25日
2、评选方式:由专家评审和活动组委会共同评选
3、评审程序:参选作品经审核后,选出5名入围作品;将入围作品在媒体及网络上公布,进行网络、公众投票评选;最终结果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网站公布。
4、本次活动所有作品经专家审核后,如未能征集到体现我是主角主题的作品,组委会将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五、奖励办法
1、第一名将邀请参加香港颁奖晚会,并获得香港五日游的机会。
2、其他获入围者,各奖励《我是主角》选秀活动T恤衫、活动纪念光盘等活动纪念品
六、参赛须知
通过由著名词作家、音乐评论家、电影人等业内人士组成评选委员会评出的获奖入围作品必须填写《我是主角》选秀活动组委会要求的著作权保证书及著作权转让承诺,拒绝填写者视为放弃入围资格,由其他参赛作品中较为优秀的补齐该名额。
对所有入围作品我公司拥有修改权。
最终被选用的歌词的创作者有义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歌词;或配合我公司指定的创作公司修改、完善。
北京孔雀网了技术开发公司对本次主题曲歌词征集活动有最终解释权